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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?活死人

贤姨在我手上打个蝴蝶结,说:“看蝴蝶结好看不?”她还记得我的话,我笑了一下说:“好看,谢谢贤姨。”贤姨说:“出去吃饭吧。”我跟着她走出房间,问道:“我们是不是得每顿少吃点?”贤姨说:“不用,饭还是够吃的。”

林森和林爸爸已经坐在那里了,林森还是魂不守舍,低头吃着饭,干吃白饭,没有夹菜。他的娃娃脸鼓得更加厉害了,应该是被我打肿了,我下手还是挺狠的。

我没有多看他,坐在我的位置上,拿起筷子开始吃饭,整个饭桌静悄悄的,林爸爸和贤姨都悄悄的走了先,我知道他们打的什么主意,但是没有介怀。我也没有离开饭桌,我都要饿死了,先吃饱饭再走,我也不能避着林森一辈子。

林森可真是饭量大减,只吃了几口,还吃得很慢,看来我下手太狠影响到他吃饭了,或者是我坐在这影响到他的食欲了。他手背上被鸽子划伤的痕迹没有贴上胶布,也是那么浅的伤痕,自己就能长好了。那条伤痕已经结了血痂,暗黑色的,我觉得有点不对劲,但又想不起来是哪里不对,索性不去考虑。林森回到一间房间里,把门关紧,我四处望了一下,只有我自己还在,便站了起来,看着桌子上的几盘菜,把喜欢的都夹到了自己的碗里。吃光碗里的东西,心想,我现在还是吃人家的用人家的,怎么也得帮着洗个碗什么的。便捡起碗筷,要送到厨房,这时贤姨非常及时地出现了,原来她一直在暗中观察我,她说:“你手上有伤,我来吧。”我也没强求。

回到卧室,做了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情,把地上的血迹搽干净。我把外套脱下丢到床上,这件外套是秦单凤的,我看着它就有物是人非的感觉。外套是秦单凤出门时穿的,因为它之前就挂在门口的衣架上,我突然想到这件衣服里会不会有什么东西呢。我翻开衣服的外兜,一个兜里装着串钥匙,另一只兜里有张纸条,叠成了四方形,我打开一看,是张超市的购物单,上面写着,糯米半斤一块七毛钱,面包一袋,四块五毛钱,牛奶一箱二十八块七毛钱。看着这张购物单,我顿悟了,秦单凤虽然是个神一样的女人,但是还是个人,需要吃饭,不免世俗,还要去超市买东西,看着这张购物单,我隐隐觉得不对,但又想不起来,哦,对了,额滴神啊,这物价怎么这么低!我看了一眼开票日期,竟然是四年前,我又忙看了一下,购物地址,竟然是帝都昭阳路7号,联华超市,我要是没记错的话,昭阳路7号就是林森那栋大楼,但是我从来没见过那栋大楼里有联华超市,也许在四年的光景之内,物价飞涨,人工费也在涨,各种的东西各种涨价,超市开不下去了。

我看这张购物单买的东西都很平常,是一个不会做饭生活忙碌的人维持生活所需的必需品,太符合秦单凤了。但是过了这么多年,她怎么还留着。我掉过这面,看背面,背面写满了字。是一个很精细的地理位置,和按天干地支五行八卦推演的生辰八字,看得我如坠云里雾里,我只能懂写的是一个人在何地何时出生的,何地都看不出来,何时仅限于1980年三月份左右,三月中旬,还是我用扔在地上的电脑输入把农历转成阳历。我把纸叠好放回兜里,衣服内里还有个暗兜,我打开暗兜,里面有包粉末,牛皮纸包的,我隔着牛皮纸闻了一下,又冲又呛,我打了一个大喷嚏。

我想明白了,林森手背上的划伤哪里不对了,那种暗沉的黑色是中了阴尸的毒,如果林森身上没有什么护身的话,他早就毒发身亡了。他的手背虽是鸽子挠伤的,但是那只鸽子的爪子谁知道抓过什么。不对,是有人把毒药特意抹在了鸽子的爪子上,林森有凤凰羽衣护体,一般的尸毒对他来说就是小细菌,都不会留下感染,这是尸毒之王,是至少五百年的阴尸炼出的尸油,再萃取出的精华。谁这么有创意,冒这么大的风险,要是那只鸽子没有抓伤林森呢?他可就是浪费了很珍惜的剧毒了。

不对,那只鸽子是来送信的,就算不是林森去,也总会有人把鸽子腿上的信给拿下来,那只鸽子估计是被下了蛊毒的,肯定会挠人,就是说,无论我们中的谁碰到了鸽子都会被抓伤。尸毒见血封喉,据说还有奇效,人死后会瞬间变成妖尸,力大无穷,刀枪不入,嗜血如命,见到活人就会把人撕得四分五裂,大卸八块。如果被抓伤的不是林森而是别人,比如说林爸爸,那我们可能都会死在四合院里面。

这个给鸽子涂指甲的人好狠毒啊,他要赶尽杀绝。林森不知道会不会毒发而死,他死了没关系,要是变成了铜甲妖尸,我们都得陪葬。

我拿起纸包,轻笑了一声,“算你小子运气好。”他有救了,这是去尸毒的药粉。我拿着药粉走出门,走到林森门口,犹豫了一下,还是敲敲门,虽然我不想见他,但这关系到姐的民生大计。门里没有声音,难道……我破门而入,幸亏林森有一个很好的习惯,从来不锁门。他躺在床上,眯着眼睛望着天花板,看到我进来了,只是斜着眼睛看了我一下,接着看天花板,问道:“你有没跟我说就进来。”看来神智还清醒。是啊,我没有说我是谁,里面没人应,我就闯进来了。

我走到他的床边说:“把手伸过来。”林森翻个身背对着我,不动。我真想对着他的屁股踢一脚,但是我没有,我只是走到另一边,林森看到我走了过去,又翻了个身。我又绕过去,如此这般好几次,林森问道:“你烦不烦?”我反问:“应该我问你烦不烦才对。”我喝道:“你别瞎动了。”抓过他的手,那条划痕不是结痂了,而是上面长出了灰黑色的短毛,毛茸茸的,像是活的一般,会动。他的手也很烫,看来毒气发作了,我又摸了摸他的额头,还是很烫,毒气已经游走于全身了。

我虽然知道这种药粉怎么用,但是还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,像是剧痛,抽筋什么的。我说:“我要给你解毒,疗伤,可能会有点疼,你忍着点,千万不要乱动。有打火机吗?还有刀?”林森递给我一把瑞士军刀,一个打火机,我看到这两样的东西往事浮现,历历在目,这个就是他在荒岛之上借我用过的。我打开打火机,拿外焰灼烧了一下刀尖,挽起袖子,在胳膊上划了一道口子,丫的,我刚才怎么那么勤劳,涮什么抹布,擦什么地。那点血都跑到下水道去了。我把刀尖刺到肉里,林森问道:“你干什么?”我说:“你不用管了。”手上加力,鲜血顺着刀锋流下,我赶忙说:“你老人家还能动吧,自己把手接下来,让我的血滴在你的鸽子爪子挠的地方上。”林森哂笑一下,一脸的不理解,但还是把手背放到我的胳膊下,让血流到了他的伤口上,我轻轻地移动手臂,让血都滴在上面,因为经验不足,好几滴都滴到了别的地方,好不容易让那些黑毛都吸饱了血,变得血红莹润。我的血还留个不停,我气急败坏地道:“浪费了,浪费了。”把嘴贴上去,吸了两口。我把纸包打开,把里面的金色粉末轻轻地抖到他的伤口上,抖了薄薄一层,异常小心,这点粉末不多,可比我的血要精贵多了,用没了就真的没了。

抖完之后,我说:“晾着,不要动,我六个小时之后再过来给你换药。”说着把纸包揣进衣兜。林森说道:“你怎么不先跟我说,我正要去尿尿。”我说:“丫的,你一只手搞不定啊!”林森说:“你也不用过来了。这步骤我知道了,六个小时之后,我自己换药。”我说:“你自己?”林森道:“不就是先弄点血上去,再弹点药粉。”我说:“你的血不行,必须是我的血。”林森问道:“那张纸,你包药的纸上面写什么了?”我说:“用药指南,你不用关心了。记得手就这样一直平放着,不能把药粉弄洒了。”我迟疑了一下,问道:“你是一九八零年三月中旬出生的吗?”林森说:“是,你要看我们俩八字合不合?”我没有理他,秦单凤在四年前就开始盯上林森了,幸与不幸,谁人能知。

我回到房间,我的血是药引,真正有作用的是药粉,但是血也不可或缺,处女之血,幸亏姐从小到大一直洁身自爱。

我把秦单凤的大衣翻开,它的下摆已经被撕破了,我把里子掏出来,翻个个,是个很平常的绸子料的内里。看来她的衣服里没什么有用的了。

六个小时之后,我来到林森房间,拿着小刀把他伤口上的黑毛刮掉,金粉都已经被吸收了,黑毛也没有活力了,干枯萎缩,我把刮下来的黑毛聚成一小堆,烧掉,屋里充满了奇妙的香味。这也是一种名贵的香料,据说古代的达官贵人会拿阴毒喂给活人吃,活人吃了就会死,身上长满薄薄一层黑毛,再把解药混上***刷在上面,连刷好几次,再把黑毛剃下,收集起来碾成粉末,混在熏香或是药材里。拿活人取药虽然残忍,但是这种香料不是因此而名贵,因为阴毒本就难得,解药更是罕见。

林森比六个小时之前退烧了几度,人也变乖了,至少积口德了,不但会配合我还知道嘘寒问暖了,“你流这么多血没事吗?”我说:“多谢关心,没事。”我比之前有经验了,很快弄好就出去了。

但是几天下来,林森的伤痕没有愈合,黑线还在变粗。我的药粉用的很省,但也快没了。也许药粉只能遏制住伤势,要是药粉用完了,怎么办?林爸爸看到了林森手上的黑线,他早就发现了,但一直不动声色。

林森越来越憔悴,黑眼圈也重了,脸色也苍白了,都出现了青色,脸颊凹陷进去,人瘦了一大圈。胡子也不刮了,下巴上毛茸茸的络腮胡子,再留上一段时间,他就可以去中东混了。

老爷子越来越淡定如水了,我也越来越沉不住气了,终于有一天,在吃饭时,我说:“我们不能耗下去了。”老爷子说:“吃饭时别说话。”我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,说:“林大个这个样子,您也不是没看见,我们不能再当没事人了。”林爸爸说:“不然呢?”我说:“你接着躲在你的壳里吧,当缩头乌龟,我要出去,我还要带着你的儿子出去,我带他回到春城,我大舅也许能给他解毒。”林森听到我对他的爸爸发飙,他的反应因为中毒变得很迟钝,直到我说完,他才道:“小不点,怎么说话呢。”林爸爸说:“你要出去,我不拦你,但是别想再回来。”我说:“好,我不回来。”我未必有命回来。我指着林森道,“他呢?”林爸爸说:“他要是想走,随便。”贤姨劝道:“年轻人,别冲动。”我说:“我不是冲动,贤姨谢谢你这么长时间以来的照顾,你真的是个好人,我会想你的,贤姨再见。”我打算回到卧室收拾收拾东西,再带走一把菜刀防身,他们应该不会介意。

林森又迟钝了,现在才回过神来,说:“我和你一起走。”

贤姨非要我们洗个澡再走,穿上干净的衣服,我想洗干净了,正好被吃掉。贤姨给我们两每人包了一大包食物,嘱咐道:“少爷现在身体也不好,就别抢着帮背包了,你们俩一人背一个,要是没办法走散了,至少还能有吃的。”她说的是没办法,而不是不小心,看来她对外面的形式一点也不乐观。

我坚持穿着秦单凤的外套走,虽然那件风衣对我来说有点长。贤姨送我们到第一道闸门处,她把闸门开开,目送着我们走进长长的甬道,我快到头了,回头看见她还在,对着她摆了摆手,贤姨也挥了挥手。我和林森合力打开第二道闸门,进去之后关上,把贤姨关在了里面,也许我们再也不能相见了,我看到门缝合上的时候,贤姨在擦眼睛。林森迟钝到连心都麻木了,无动于衷,连眼睛都没眨一下。我说:“走吧。”过了好久,他才回道:“好。”尸毒不会已经侵脑了吧,他都傻了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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