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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2章 鲁恩·加西亚

一个国家的皇帝,本不应该亲自带领军队出征,这涉及到一个国家的颜面,但是,目前的晋国除了巴利亚德之外,就只剩下张明轩一个能够带兵打仗的人,让张明轩去泽瑞玛?这不是不行,但是,张明轩去了之后,谁来练兵?

就算巴利亚德有意愿让晋国的士卒人人装备上自动步枪,但是士卒的体魄和纪律性也需要训练,单单是那俩个枪手,可训练不出来合格的士兵,可别忘了这俩个枪手是格雷福斯的黑帮的学徒,纪律性?黑帮要是有纪律性就不是黑帮了,可能少部分黑帮确实纪律性很高,但是,萨尔瓦要培养能够在绝大多数世界线里都能够派的上用处的人才,绝大多数黑帮可没有什么纪律。

再说了,艾萨克不是说了,这个国家的基石就是巴利亚德,巴利亚德只有不断的胜利才能够让民心安定,才能够让国家稳固,张明轩代替巴利亚德出征虽然也能够起到效果,但肯定没有巴利亚德亲自出征的效果明显。

因此,即便昨夜张明轩急忙求见他时,巴利亚德也没有同意张明轩的请战,以后有机会的话,可以让张明轩跟着一起出征,但现在,是属于巴利亚德的光辉时刻,他要用自己的胜利铸造传说。

“陛下,喝水吗?”

诺伊斯·库克,一个将誓死追随巴利亚德的士兵,目前是那三百步兵里的队长,一个多月前刚进入太阳之城时,诺伊斯的体魄还算不上出众,但是在相关的测试之中,他凭借自己的意志扛过了让绝大多数人都半途而废的体能测试。

而巴利亚德给张明轩下达的征兵要求中最重要的一点,就是“意志力”,相比于体魄、经验、格斗手段之类的合格士卒必须满足的要求,意志力是最难以训练的,巴利亚德希望能够尽快的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,体魄可以用药剂提升,也可以加强训练,总之,要有坚定的意志力才能够坚持下去,训练成果才会出众。

而经验以及手段,有张明轩这样的将军去传授,也有从萨尔瓦过来的牺牲者们可以教导那些士卒,如此有迹可循的训练,只需要按部就班的进行,经验和格斗能力都会得到显著的提高。

诺伊斯就是这样一个人,在短短的时间里,每日发奋苦练,原本是一个瘦骨嶙峋的木柴,可如今,已经凭借自己的实力击败了步兵队的所有人,依靠自己的实力,得到了步兵队唯一一个军官的职位。

当然,这和其他步兵的体质、体魄同样不强有很大的关联,但一个月前,诺伊斯的实力是真的非常低下。

“嗯。”

已经出发俩天了,目前巴利亚德他们还在雷克江的沿岸,偶尔还能够看见三三两两的拾荒者,在这俩天里,巴利亚德与这些士卒们在同一个帐篷里休息,吃着同一碗锅里的饭,尽管巴利亚德不需要休息和进食,但是,有一个声音告诉他,他需要这样做。

“陛下,我们能够拿下泽瑞玛吗?”

诺伊斯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拾荒者,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,而且,因为战乱,拾荒者的处境也越发艰难,即便偶尔在路上遇见了几个死于非命的可怜人,也未必能够从那些人身上搜到粮食和钱财。

为此,他们这些拾荒者没少去泽瑞玛境内偷鸡摸狗,都是为了生活,如果身上有什么有价值的玩意儿,他们偶尔也会留下一些当作饭钱,不过,泽瑞玛的卫队们可不管拾荒者们有没有留下饭钱,偷鸡摸狗,就该杀。

诺伊斯所在的拾荒者的团队在他加入时有十来号人,可当他加入太阳之城时,这个团队只剩下俩三个人了,死去的拾荒者,都是被泽瑞玛的卫队杀死的,他年纪不大,亲眼看见过自己的同伴的死亡惨相,难免对泽瑞玛的卫队心怀恐惧。

“当然能拿下来!泽瑞玛,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,如何能够抵挡我的兵锋?”

巴利亚德自傲的说着实话,堂堂一个超凡者,居然落到了在凡人面前夸耀武力的地步,也是世所罕见了,

“诺伊斯,你作为步兵队的队长,该不会怕了吧?”

“属下……怕,但有陛下在,属下就不怕了。”

诺伊斯想起了那一晚,他的同伴在他面前被砍成了两截,鲜血和溅出的内脏喷射在他脸上,而那个身穿黑色重甲提着精钢弯刀的卫兵,还舔了舔刀锋上的血液。

那些卫兵太强大了,泽瑞玛背靠巨神山脉,常年有山上融化的积雪流下,形成了肥沃的冲积平原,泽瑞玛在那冲积平原上建城,虽然矿产不多,但粮食充足,卫兵们个个吃出了虎背熊腰,一刀砍在瘦骨嶙峋的拾荒者身上,就像是用一个铁锤将人砸成两半一样。

不久前,当泽瑞玛的军队兵临城下时,作为步兵队的队长,诺伊斯站在张明轩的身后,身体止不住的颤抖,那黑压压的一片,好像每一个都是那天晚上的魔鬼,然而就是那样的一群魔鬼,被陛下一个人杀光了。

或许泽瑞玛还有更多的军队,但是,有陛下在,哪怕他们就这几百人

,诺伊斯也敢去冲击十万大军。

“那就好,这场仗,我军必胜。”

巴利亚德作为暗影岛君主的气魄展现出来了,漫天的风沙为之一滞,他已经发现了自己有所改变,从玉剑传说的世界线里就开始发生了变化,而当他从盖伦口中得知凯尔塑造了自己的人性之后,他就明白了他为什么会改变。

这些士卒在“信仰”他。而巴利亚德本就神性极高,而人性微弱,素日里展现在他人面前的那副模样,都是他费心费力给自己弄出来的一个人性的“面板”,为了让这个面板能够顺理成章的存续下去,他经常“挨打”,经常秀自己的下限,让他所在的世界线里绝大多数人都知道,他是超凡者的耻辱,他恃强凌弱、欺软怕硬,其目的何在?目的就是用世人的观念维持自己的“人性”。

他还从来没有想过用他人的信仰塑造自己的人性,因为他是暗影岛的王,要人信仰……信仰他的不都得是疯子?他可不想变成疯子。

现在,他继承了阿兹尔的一切,成为了无数晋国人中完美的大帝,他的性格也在这些人的期盼中发生了改变,老实说,这种感觉不赖。或许,还可以更进一步?

“必胜!必胜!必胜!”

听到巴利亚德的喊声,士卒们一个接一个的吼了起来,巴利亚德感觉到这些士卒的信念凝聚在他的身上,被他吸收。

……

鲁思·加西亚,泽瑞玛的侯爵,本来以他占据的领地的大小来论,他可以作为一个公国的公爵,因为在地图上看,泽瑞玛的领地不仅包括那一大片冲积平原,还有雷克江与隔壁那条可哈丽江的支流间的地带,要论起土地面积来,也占了恕瑞玛百分之七八的土地,最重要的一点是,这百分之七八的土地里,有一半都是可耕作的土地。

只可惜,他与周边俩个侯国的关系不怎么好,人家俩家联手在朝堂上的话语权可比他大,又收买了许多贵族,在大将军耳边说坏话,弄得每一次他的进爵申请都被驳回。

“你说什么!全灭了!怎么可能!来人,这人谎报军情,拖下去砍了!”

鲁恩本来正在自己的侯府上喝着茶,听着小曲,等待着捷报,三万大军啊,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他花费重金从祖安购买的重甲,那司马懿大帝再怎么天纵之才,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,可笑花园之城和髓印城的那俩个目光短浅的家伙,觉得司马懿不足为道,都没有出兵的想法。

只有他担心对太阳之城坐视不理的话,司马懿的军队很快就会兵临城下,给一个曾经统一过这片大陆的帝王充足的准备时间,是取死之道!鲁恩有野心,他想要成为公爵,甚至想要成为王爵,如果运气够好的话,那皇帝的宝座他也想坐上一坐。

所以,司马懿这个人,他势在必得,那俩个蠢货不愿意出兵也是好事,反正那太阳之城的人口倒还没有人的军队多,怎么也不可能出现问题,等到司马懿落入他手中,他就可以接着司马懿的名义提升自己的爵位,然后发布诏书说那俩个蠢货德不配位,然后谋取花园之城和髓印城,当然,太阳之城也不能落下。

可是,这探子上来说的是什么鬼话?三万大军全灭?逗他玩呢!

“侯爷!饶命啊!侯爷!小人所言,句句属实!绝没有欺骗侯爷的意思!”

俩个军士从那探子后面走了上来,把这探子架了起来,等待着鲁恩进一步发落,大家都是苦命人,这探子还有话说,这俩军士倒也愿意搭把手,只是,鲁恩要是再命令他二人把这探子拖出去,他们二人就不能违背了。

“没有欺瞒我的意思?那你说说,司马懿那老东西,是怎么杀了我的三万大军?就算打不过,三万人啊!就没有一个人能逃?他司马懿难不成还是天神下凡了?”

鲁恩又喝了一口茶,随即就吐了出来,一把将茶杯推到地上,

“还愣着干什么!这人居心叵测,砍了!重新给本侯爷泡杯茶,多好的天气啊,真是煞风景。”

“是!”

“侯爷!小人真的没有……”

俩位军士当即把这探子拖了出去,求饶的声音戛然而止,那俩军士虽然不想对这探子动手,可是,侯爷的命令他们不能违逆,再说了,这个人谎话连篇,要是再让他说下去,惹得侯爷更加生气的话,他们二人说不定也会受到牵连,所以,在离开厅堂之后,这俩个军士就下手了。

“侯爷,这探子恐怕不是我们的人啊。”

寇马·加西亚,自称是一个无人问津的书生,十数年前孤身一人来到泽瑞玛,受到鲁恩的器重,成为了侯府的管家,同时也是鲁恩的军师和参谋。虽然他自称只是一个普通的书生,但当时鲁恩从寇马的衣着和言行上就看得出来,寇马出自名门世家,许是得罪了大将军,不得不隐姓埋名,恰好,泽瑞玛又是距离皇城最远的城市,寇马来投,鲁恩并不意外。

“此言何意?”

鲁恩也算得上是有些计谋,但是,他一个侯爷,再怎么有计谋,侧重点也在政斗和收买人心上,军事这方面他虽然有些涉猎,但并不精通。何况寇马胸怀大才,即便鲁恩善于军事,也不会不听一听寇马的想法。

“花园城和髓印城的侯爷们虽然没同意和我们一同出兵,但他们未必就乐于看见我们吃下太阳之城,许是见我们出兵太阳之城,内防空虚,再传伪报扰乱军心,便可趁此机会奇袭泽瑞玛,侯爷,切不可掉以轻心。”

寇马思前想后,觉得这是那探子传来假消息的最有可能的原因,诚然他以前是世家子,听说过司马懿的雄才伟略,学习过司马懿的兵法谋划,可是,人口最多数万的一个城市,那什么抵挡三万大军?要是司马懿手底下的大将也跟着复活了的话,倒也能够凭借勇力击溃三万大军,可要说把这三万大军全部吃下,不可能。

“嗯……原来如此,倒是我小瞧了那俩个蠢货啊,不过,我泽瑞玛又不是只有三万大军,他们若是敢来,正好可以借着大帝的名义拿下他们。”

他鲁恩·加西亚为什么成不了公爵?因为他有实力,朝堂上的贵族也想要限制他的发展,否则,就那俩个蠢货,如何能够说服贵族们?之前泽瑞玛前往花园城和髓印城,都免不了顺着河道绕远路,补给难,人家还很容易就有了防备,他就算有实力吞下那俩个城池中的任何一个,也不敢让大军出征,免得被人偷袭泽瑞玛。

但现在不一样了,太阳之城位于可哈丽江的支流交汇处,正是连通这大陆西南部各国的交通枢纽,只要在太阳之城做好城防,那他进可攻,退可守,若是他出征一方时有另一方来袭,有水运的支撑,大军随时都能返回。

按他所想,他的三万大军现在已经拿下太阳之城了,倘若花园城或者髓印城的蠢货来袭击泽瑞玛了,那他剿灭那些士卒之后,自可携大胜之势统一恕瑞玛大陆西南部,霸业可成。

“侯爷有所预料就好,不过,侯爷可以先考虑考虑迁都的事宜,相比起泽瑞玛,太阳之城才是真正的战略枢纽,不论侯爷想要拿下花园城和髓印城也好,还是日后争霸天下也罢,这太阳之城都必须是咱们侯国的国都,如此军队调度、资源运输才能够如臂指使。”

寇马现在也是春风得意,本以为家族破落,不得不亡命天涯,断无可能恢复家族昔日的荣光,却不曾想,这泽瑞玛的侯爷竟然是枭雄之资,虽无雄才大略,却可知人善用,这天下霸主,当有鲁恩一席之地,而寇马那破落的家族,也可以依靠鲁恩的支持而重振。

“没错,迁都,必须迁都,只是,这泽瑞玛又该交给何人镇守?”

鲁恩以为太阳之城现在已经被拿下了,军中斥候之所以还没有将消息传递过来,全是因为这沙漠恶劣的天气,虽然泽瑞玛这里是晴空万里,但太阳之城周边,兴许就是黄沙漫天,说不定还有一阵沙暴来袭,这等情况下,斥候自然没法传递信息过来。

“大公子为人宽厚,慧眼善识,有几分侯爷的风采,又是侯爷嫡子,他日理应继承大统,断不可搁在泽瑞玛荒废了,需要带着大公子多多磨炼,而小公子性格跳脱,非是人主,一身武艺虽能带兵打仗,但军中不缺猛将,当下正可以让小公子在泽瑞玛磨砺心性,若是肯勤学苦练,说不得侯国就会多出一位帅才。”

鲁恩的年纪不小了,四十多岁了,在这个年代,已经可以称上一句“老夫”了,虽然现在身体康健,但征战天下必定少不了长途跋涉,鲁恩的身体未必坚持得住,不过,鲁恩的大儿子也有明主之资,即便鲁恩中道崩殂,在他寇马的帮助下,也可以守上一份百年国祚,而鲁恩的小儿子天资出众,如今堪堪二十岁,一身武艺便达到了二流顶尖水准,再加上天生神力,即便是鲁恩手底下那一俩个一流悍将也不是那小子的对手。

与此同时,小公子为人机警,也是个读书的料子,寇马口中的“帅才”可不是一句空话,日后即便鲁恩身死,只要大公子和小公子不同室操戈,小公子又肯勤学苦练,这天下也可以搏一搏。自从晋国丧失了对诸侯的控制权以来,因为继承人缺乏能力而亡国灭族的案例还少了吗?

英主、雄主不难得,难得的是这英主和雄主后继有人,否则,数十载披荆斩棘,一夕化为乌有。

“如此,倒也可行。”

鲁恩的想法和寇马有分歧,他想要让大儿子留在泽瑞玛,因为太阳之城虽然是国都,但泽瑞玛才是他们侯国的根基,也是侯国征战天下的粮仓,让他那跳脱的小儿子留在这里,万一哪天一把火把仓库点了可怎么整?而且,迁都涉及到了移民,百姓肯定会心有怨言,他的大儿子有明主之资,正好可以留在泽瑞玛安抚人心。

不过,他的谋划看见的是短期利益,而寇马看得比他长远,心下思索几番,鲁恩还是同意了寇马的意见。毕竟他的身体状况他自己知道,就算无病无灾,也就最多再活个七八年,是时候培养继承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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